第二十三章 招人
傍晚,落日余晖,炊烟袅袅,依旧是渭河边上的那个庄园。 “老榆,统计出来了吗?” “殿下稍等,快了。” “哦”,李愔抿了一口茶。 一炷香后, “老榆,统计出来了吗?” “快了,殿下,你别着急。” “哦,哦,没事,本殿下最有耐心了,你们慢慢清点”,李愔站起来原地蹦跶了两下,又伸了伸懒腰。 璀璨的夕阳,照射在李愔的身上,温暖舒适;一阵凉风吹来,带着渭河上的阵阵水汽,和一丝丝的清凉。 啊~,舒服,李愔眯着眼。尽情享受着这美好的人生风景。 “老榆……” “殿下,老奴求求您别问了”,杨榆苦着一张老脸,无奈说道: “您都问了十七遍了,老奴也知道您着急。可是银钱太多,一时半会儿真的点不清的”。 “老榆,本殿下想说:我饿了。” 氛围一时陷入寂静与尴尬。 啪,杨榆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,赶紧向李愔认罪:“怪我,忘记给殿下准备晚膳了”。 然后他狠狠踢了一脚算账的王文虎,冷喝道:“赶紧让厨子给殿下做饭。” 无辜的王文虎被踢得一个蹦起,然后幽怨的看了一眼杨榆,无奈起身。 扭头就一脚,狠狠踢向在一旁偷乐的曹绍,“老曹,让厨……哎哟我去”。 只见曹绍眼中精光一闪,高大的身躯宛若猴子一般灵活,他一个躲闪, 王文虎,劈叉了…… 李愔漫步走到账本前,拿起账本,只见账本上歪歪斜斜的写着一行行的数字。 正是李愔私下教给王文虎他们的一些数学知识,包括数字、九九乘法口诀,和加减乘除运算。 前世作为一个语文老师,李愔熟练的开始查看这些数学公式。 越看,李愔眉头越皱。 “这账本是谁记的?”李愔头没有抬起,声音幽幽的问道。 “王文虎记得”,杨榆毫不犹豫的出卖了王文虎。 李愔抬头,看向王文虎,王文虎浑身一个激灵,赶紧漏出一个憨憨的谄笑: “殿下,老王他们负责清点银钱,我来记账”。 “哦”,李愔若无其事的点点头,用平静的声音问道:“六乘七等于几?” “六七三十二”,王文虎毫不犹豫的喊了出来,然后略带得意的说道:“殿下,我记性很好的”。 “不对,他算错了”,一旁的曹绍突然大声喊道,毫不在意王文虎这个‘顶头上司’脸色大变,不留情面的指出王文虎的错误。 曹绍斩钉截铁的说道:“六七等于四十六。” 王文虎被属下‘背刺’,脸上很不好看;曹绍依旧是冷冷的一张脸,好像什么都不在乎,可眼睛透着窃喜。 而李愔,则气的直接把账本扔向这两个棒槌。怒吼道: “你们俩,每人都把九九乘法表决抄写一百遍,一百遍。写不完不准吃饭。” 王文虎和曹绍乖乖的搬着小板凳,蹲在角落里开始抄写,杨榆负责监督。 至于谁来算账? 李愔决定亲自动手,别以为语文老师就不会数学,哼。 时光如流水,总是在不经意间逝去。 当李愔算完最后一笔帐,天色已经微黑。 之前借老爹的手令,抢劫了八家勋贵的‘战利品’,除了一幅王羲之的字画还留在手里。其他的古董古籍,各种地契,统统靠拍卖会,变卖成了金银丝绢。 (唐朝,丝绢也是一种货币) 某种意义上,这叫将不能见光的不义之财,变换成出手见光的金银,俗称‘洗白’。 李愔最后一统计,铜贯、丝绢、金饼、银块,最后折合成银钱,五百六十七万两。再加上之前已有的金银丝绢。 自己手中的钱,总计达到八百五十万两白银。 外加一座占地百亩的小庄园,和长安城内,大大小小四个宅子。 李愔揉揉眼,对这个数字看了又看。站起身来,围着如同一座小山般的金银,又晃晃悠悠的转了两圈。 有点头晕,这,等于后世多少个‘小目标’? 李愔扭头面向杨榆,一脸严肃的说道: “老榆,招人吧。” 杨榆轻吸一口气,压下心中的窃喜,点点头,“殿下,招多少人?有什么要求?” “像他们这种退伍的军伍老兵,再招一百人”,李愔伸手一指曹绍他们,“宁缺毋滥,一定要招他们这种‘身世清白的’、‘忠心可靠的’武士。” “关键是,不能偷拿本殿下的财宝。”李愔重点补充道 “诺”,杨榆弯腰点头,“老奴招的人,一定对殿下您忠心耿耿,至死不渝”。 李愔满意的点点头,这就对了,就像西方传说中的恶龙宝藏,没有恶龙守护的宝藏,能叫宝藏吗? 他伸手一点王文虎和曹绍两人,两人立刻扔下笔,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。 “老曹,等这一百人招满了,再加上原来的三十多人,都归你来统领”,李愔点到曹绍,决定给他升升官。 曹绍年龄不小了,但武艺不错,在这群护卫中也比较服众,再加上这两年表现得也忠心耿耿。必须给他升官,激励一下。 曹绍四十多岁的大叔脸上流露出满满的感动,“多谢陛……咳咳,多谢殿下”。 “那我呢?殿下,我呢?”王文虎一看曹绍当了护卫统领,立刻就急了,这不就占据了自己的位置了吗? 李愔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的‘奶兄’,虽然整天叫他老王,可王文虎的年龄也不过二十岁整,经验和武艺方面也不如曹绍,但有一个特点,李愔觉得曹绍比不上王文虎。 那就是老王忠心啊,王文虎的母亲是李愔的奶妈,李愔和王文虎是吃同一口奶长大的奶兄弟。而且老王十五岁就成了李愔身边的小厮,和杨榆一起照顾着李愔长大。 在李愔心中,杨榆和王文虎都是知根知底的‘内人’,而想曹绍这样招募来的武士,就属于外人了。 所以一开始,王文虎是李愔的侍卫统领,但是随着侍卫人数的扩招,王文虎的能力和经验明显不如曹绍,故而,李愔决定让曹绍成为侍卫统领。 “至于老王你嘛”,李愔嘿嘿一笑,“你当然是回来做本殿下的跑腿小厮了,本殿下吃rou,你喝汤,再顺便把盘子洗了。” “嘿嘿,那敢情好”,王文虎一听就高兴了,殿下还是更信任他这个‘奶兄’啊。 虽说侍卫统领听起来威风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那群三四十的武士们,平时更愿意听曹绍的命令,有时候王文虎的脑海里,偶尔会闪过一个念头:他们是不是之前就认识,是一伙儿的? 跑腿小厮,听起来不入流,但他可是全天候跟在小殿下身后,殿下说话他端茶,殿下上厕所他递纸……论亲近和信任程度,除了杨榆,谁能比得过他? “对了,老榆”,李愔突然想到什么,瞪了曹绍一眼,说道:“除了招募武士,你还得给本殿下招募几个机灵的商人”。 “诺”,杨榆似乎是想到什么,他也瞪了曹绍一眼。 曹绍一脸的黑人问号:我怎么了?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午夜亥时,大约晚上十二点左右。 长安城南的一个宅院内,一百一十二名黑衣人,外加曹绍,和被称为‘都督’的杨榆。 杨榆开口了,声音一如既往的阴恻恻: “诸位,殿下有令,再招募一百名护卫,你们的机会来了。” 众多黑衣人都抬头看向杨榆,眼神里有掩饰不住的激动。 “你们以前都是骁果军给使营的勇士,是先帝身边最精锐的亲卫,这么多年过去了,你们的刀没生锈吧?”杨榆扫过众人。 “都督不要小觑了我等”,第一排的一个身高近九尺(1米9)的壮汉拱手,“当年护卫先帝,今天护卫小殿下,除非我等皆死,否则绝不会使小殿下掉一根头发”。 他咧开嘴,散发着凶悍的杀气,“我们的刀,依旧锋锐”。 “好”,杨榆拍拍手,四个木箱被抬了出来。 曹绍上前一步打开木箱,木箱装满了白花花的银锭。 “我知道兄弟们这些年过的不容易”,曹绍伸手捏起一块银锭,慢慢说道: “有的人怕连累家人,隐姓埋名不敢回家”,四十多人痛苦的低下了头。 “有的人娶妻生子,却连给儿女糊口的钱都没有”,又有二十多人面露羞愧之色。 “还有一些兄弟”,曹绍停顿了一下,声音有些嘶哑,“家里的粮食吃完了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父母妻儿饿死。” 大部分人都眼中含泪。 “甚至还有一些兄弟,为了一口吃的,被逼着去做剪径的贼盗,被逼着去深山里和猛兽搏命”,曹绍停顿了一下,有些哽咽: “我们是谁?我们是圣人身边最信任的亲卫,也是最尊贵、最荣耀的猛士,如今却沦落到此般境地,你们甘心吗?” “不甘心”,众人齐齐低吼。 “十年前,先帝驾崩那会儿。我们骁果军给使营还有三百余人,如今坚持到现在的,只剩下我们一百一十三人了。”曹绍说道: “诸位弟兄,这些钱,是殿下给我们的安家费,每人三百两,让大家在长安城买上房子和田地。 以后每个月再领二十两,父母妻儿不在长安,也都可以接过来享福。” 曹绍一挥拳头,声音果决:“从今以后,我们就不再是丧家之犬了。” “吼”,众人激动低吼, “舍生忘死,助我们的小殿下,早日登基。” …… 李愔正抱着被子呼呼大睡,嘴角挂着一丝口水,似乎梦到了无数的金钱、美人和推荐票,无尽的向他砸来。 全然不知, 他已经多了一百多人个‘忠心耿耿’的猛士了。 (本章完)